1761年5月1日,在维也纳,一个二十九岁的男人签署了十四条条款,用这些条款把自己交了出去,为期三十年。这份文件是保罗·安东·埃斯特哈齐亲王(Paul Anton Esterházy)与约瑟夫·海顿(Joseph Haydn)之间的合同,海顿受聘为副乐长。文本存在,已完整发表,要想弄明白十八世纪作曲家是怎样一门营生,读它最有教益。
合同首先规定的不是音乐,而是着装。海顿及其属下的乐师必须穿制服出场,整洁,白袜,白内衣,扑粉,发式可任选发辫或发袋。制服不是服饰的细节:它意味着你是下人,进入大厅的人从远处就看出你属于哪一类,而你不属于宾客那一类。
第二条涉及举止。海顿须表现得堪为表率,戒绝过分亲昵,以及饮食上的粗俗,不得显得沮丧,而要情绪良好。对于他所指挥的乐师,文本出人意料地文明:要对待他们不像主人,而是温和宽容,谦逊平静,有人出错时,应先私下纠正,再上报。

然后是今天读来令人有些发寒的条款。海顿创作殿下所命令的音乐。这音乐他不得告知任何他人,不得让人抄写,并须保存以供亲王独占使用。未经知晓和许可,他不得为他人作曲。一句话:他写的东西不是他的。这恰好等同于现代雇主关于知识产权的条款,写于有人发明这个说法的一百七十年前。
接着是到场的义务。每天,中午之前和之后,海顿穿着制服来到前厅,询问殿下是否希望演奏音乐。得到命令后,转告其他人。一天两次,多年之中,一个正在写作将奠定一种体裁的四重奏的人,站在一扇门前排队,等着知道那个下午是否需要他。
此外还有实际的职责,是没有哪本浪漫的传记会讲的。海顿对乐器及其保养负责。他训练女歌手,免得府里的女声在乡下沾上城里听得到的坏习气。他管理档案。实质上,他既是指挥,又是声乐教师、图书管理员和仓库管理员。
报酬:每年四百弗罗林,按季度支付。此外,在府中官员的餐桌上供饭,或者如果他愿意自理,每天半个弗罗林。合同有效期三年,须提前一年通知,海顿承诺在此期间不另谋职位。在他之上仍有格雷戈尔·约瑟夫·维尔纳(Gregor Joseph Werner),老乐长,保留着对教堂音乐的权威:海顿是第二把手,在合唱队的事务上插不上手。
四百弗罗林是多还是少?在同一个十年的维也纳,一位好的乐队乐师在三百到五百之间,宫廷医生远高于此,一名私人侍从约在两百左右。因此海顿进入了下人中的高档,供饭,在艾森施塔特(Eisenstadt)有住处。这不是赤贫,而是依附。
后面发生的是一课:职业生涯是怎样不顾合同而运转的。保罗·安东于1762年3月18日去世,距签约不到一年。继任的是他的兄弟尼古劳斯(Nikolaus),他懂音乐,而且每天都要听,他在匈牙利的一片沼泽中央为自己建了一座宅邸,埃斯特哈扎(Eszterháza),里面有歌剧院和木偶剧院。维尔纳眼看这个年轻人把府里的事都接了过去,1765年给亲王写了一封抗议信,抱怨档案的混乱和对乐器的疏忽。亲王以一份章程作答,并命令海顿多作曲。维尔纳于1766年3月3日去世,海顿成了名副其实的乐长。
关于作品归属的条款,多年下来渐渐松动。1779年续订的合同里,禁止为他人作曲的规定消失了,海顿开始把同样为府里所写的音乐,卖给维也纳、巴黎和伦敦的出版商。1790年尼古劳斯去世,继任的安东(Anton)解散了乐队,海顿动身去伦敦,凭约翰·彼得·萨洛蒙(Johann Peter Salomon)的合同,仅仅一个演出季所得,就超过他十年任职所挣的总和。
海顿于1809年5月31日在维也纳去世,当时城市被拿破仑的军队占领。他七十七岁,在贡彭多夫(Gumpendorf)郊区拥有一栋房子,是用伦敦赚的钱买的。在他的财产清单里,还列有那只鹦鹉,单独估价。
